1 儿童补助金
(1)概要
该补助金发给那些正在抚养儿童的父母。
当儿童出生后或从其他市町村迁入后等,请向宫崎市提交“认定请求书”,以领取该补助金。
如果得到宫崎市的认定,原则上将从申请次月开始便能领取补助金。当出生日或迁入日(变动日)接近月末时,即使在次月申请,只要是在变动日次日开始的15天以内,就能从申请当月开始领取。
※申请方法等详细信息请联系“Child Care and Kindergarden Division”。
(2)适用对象
抚养儿童至满15周岁之后的第一个3月31日为止的父母
※原则上是居住在日本的儿童才能领取补助金,因留学原因居住在海外时,如能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也能破例领取补助金。
[1] 至不再居住在日本国内的前一天为止,在日本国内连续居住过3年以上
[2] 以接受教育为目的居住在海外,且未与父母(或未成年监护人)同住
[3] 在日本国内不再有住所的当天开始3年以内(离开日本未满三年)
2 育儿补助金
(1)概要
该补助金发给那些正在监护养育未与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的儿童的人。 ※申请方法等详细信息请联系“Child Support Division”。
(2)适用儿童
[1] 可以领取补助金至满18周岁之后的第一个3月31日之前为止。
[2] 领取特别育儿补助金的残障儿等为未满20岁。
(3)领取资格
[1] 儿童符合以下任一情况时
- 父母离婚(包括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没有结婚登记的夫妇关系)
- 父母有一方死亡
- 父母有一方为重度残障人士
- 父母有一方生死不明
- 遭父母中的一方遗弃达1年以上
- 父母有一方已受到法院核发的家暴保护令
- 父母有一方已被拘留1年以上
- 未婚生育的孩子 等
[2] 由父母以外的人抚养时,此人是与儿童同住
(咨询方式) ※仅限日语
查询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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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补助金 |
Child Development and Support Agency Child Care and Kindergarden Division |
育儿补助金 | Child Development and Support Agency Child Support Division TEL:0985-21-1765 E-mail:[email protected] |